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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拖欠工程款宣传(治理拖欠工程款)

调解拖欠工程款宣传(治理拖欠工程款)

在线咨询 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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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法制日报北京2月9日讯 记者王斗斗 司法部8日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把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

你怎么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法制日报北京2月9日讯 记者王斗斗 司法部8日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把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大力加强涉及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要认真做好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预防和减少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深入农民工和用工企业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农民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社会各方面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意识,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通知指出,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以调解协商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纠纷,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经济确有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酌情减收或免收服务费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建设领域工资拖欠纠纷的诉讼、非诉讼协商、调解活动,帮助建筑业企业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收回工程款,促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法律援助方面,通知要求,要认真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以及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加强工作站点建设,在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保持“12348”线路畅通,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强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农民工异地维权。通知还要求,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做到优先调解、妥善处置、案结事了,努力防止纠纷化解不力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调解拖欠工程款宣传(治理拖欠工程款)-第1张图片-

拖欠工程款到什么部门投诉

拖欠工程款可以找的部门: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年底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年底工程款不结算,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然后,由主管领导、承包当事人及财务、计划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

2、调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除协商外,还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因施工中产生种种纠纷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应请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

3、法律方式法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二是诉讼,即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工程款。

4、经济方式对于一些拖欠较久、清欠较难的款项,可以采取相应的经济方式清欠工程款。

5、日常催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何讨要拖欠的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找政府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拖欠工程款如何要回

首先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从对方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给你,或者扣押对方物品拍卖后将工程款给你。

工程款拖欠如何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怎样进行工程款拖欠诉讼: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拖欠工程款怎么解决

老板拖欠工程款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4)、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_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由于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有什么好办法解决?

从源头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山东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保网

建设工程结算始于预付款结算,终于竣工结算,施工过程结算则在其间引入了动态机制:依据《意见》,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约定周期内完成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分阶段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的活动。

不同于工程进度款结算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以及索赔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调整并支付的传统模式,施工过程结算将国家计价规范规定的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缺项或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调整等所引起的价款变化,以及变更、签证、索赔等事项都纳入了计量范畴,旨在将传统竣工结算拆分和前置,从而完善施工过程中已完合格工程量的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

其顺利开展将有效解决工程结算难题、从源头预防款项拖欠,并将带动工程项目过程管理乃至建筑管理模式的全面升级。

1、动态控制造价,有效解决结算难题

施工过程结算的核心要点包括:以合同为依据、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按时结算与支付。

围绕合同管理,《意见》一方面引导社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采取总价合同,并要求总价合同约定付款周期节点和付款比例,而后在施工过程结算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可调整部分进行审核;另一方面也引导单价合同固定工程总价,而后在施工过程结算时仅对必要的变更签证和材料调差等进行处理,不再重复核对工程量。这减轻了工程施工阶段变更调整工作量,将有助于简化施工过程结算。

围绕结算周期,《意见》从宏观着手,引导发承双方明确约定结算周期划分方式,按照施工形象进度划分或按照施工时间周期划分。前者指按工程主要部位的完成情况划分结算周期,后者指按月、季、年划分结算周期。

围绕结算活动,《意见》给出了结算流程、付款比例、支付时限供参照,以引导发承双方按照约定及时对当期质量合格已完工程量所发生价款进行确认和支付;并对过程结算报告内容、计措施费计算方法、计量计价争议处理原则做出了规定。《意见》还明确: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不再重复审核。这则与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推行过程结算,简化竣工结算”一脉相承。

2、规范价款支付,源头预防款项拖欠

通过规范施工过程结算的各个环节、在实践层面明确施工过程结算的程序和标准,《意见》致力于解决传统模式下价款调整过多导致结算复杂、过程管理薄弱引发结算纠纷、结算时间过长造成工程款拖欠等问题,从源头解决工程结算难题。

为预防工程款拖欠,《意见》还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予以规制:在事前健全资金保障,要求建设单位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在事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引入经济手段保障工程款支付;在事后对恶意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合约意识差的有关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而通过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保障过程价款支付,也有助于遏制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建立起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另外通过与8月1日起试行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齐头并进,山东省将在维护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上走得更远。

多地还在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过程中也部署了工程款和工资款双线拨付工作,如四川省住建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要求: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要求,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单独规定。

3、优化工程结算,完善项目过程管理

开展施工过程结算工作,要求发承双方将造价管理贯穿于施工全程,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工作,如实办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价款的计算、确认和支付;也要求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确保过程结算质量;还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和计价依据服务,完善施工过程结算规则,并引导发承双方在全过程造价管控中分解施工过程结算周期的造价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工程项目的总投资。

施工过程结算也不是孤立的存在,作为项目过程管理在造价方面的集中体现,其顺利开展离不开项目过程管理的支撑。长远来看,这要求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制度,配套发展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并完善投资审批、建设管理、招标投标、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等配套制度,统筹推进工程造价改革。

不难发现,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此次山东也致力于以结算改革为切入点,谋求建设项目决策、准备、交易、实施等各个阶段组织管理模式的转型升级,进而深化建筑市场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可缩短竣工结算时间、提高工程结算效率,有效遏制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也是住建部近日于《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中要求“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的原因所在。也应看到,任何触及行业惯习和既得利益的做法,都会遇到执行难、推行慢的问题,这也要求主管部门协同发力,综合运用行政规制和经济手段推动施工过程结算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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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专注建筑工程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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