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人需承担工程款责任吗(工程介绍人提点)
特邀律师
跟别人介绍工程有责任吗
如果自己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利关系介绍工程拿好处费就犯法。《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法律分析:如果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与介绍人的介绍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一般不涉及到介绍人的赔偿问题。
法律主观:介绍别人去干活出了事故介绍人没有责任,如果是属于劳务派遣的,则用人单位需要负责任。给朋友介绍干活只是是介绍工作没有其他关系的。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是工伤,由单位赔偿。
介绍的工程拿不着钱,介绍人有罪吗
律师解析 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 其如果只是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做工程,则自己是没有责任的。 其如果自己给别人介绍工程,并且成为担保人的,则有责任。
介绍人一般是指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牵线搭桥的人,因其并不直接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所以一般不知情、不盈利的介绍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 诈骗罪 ,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但是项目没有启动钱退不回来介绍人有应该承担责任吗?
如果确实因为投资失败亏损了,这个介绍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介绍你的人是担保人,并且有担保证明,那么他必须负责法律责任,如果介绍人只是做个牵线,具体是你们双方谈得,那么你会推卸责任,法律上也制约不了他,所以,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必须慎重。
法律分析:不应该承担责任,介绍人只是起个纽带作用,介绍双方认识,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介绍人原则上是没有责任的,还是要看你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条或借款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中明确介绍人为担保人的,那么介绍人应当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协议中没有涉及到介绍人,则介绍人没有责任。
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
介绍人介绍业务,如果没有在合同范围内签字承担连带责任,就不需要负责任。介绍业务收取介绍费,属于中介费性质,是合理合法的收入,拿了这个费用与合同双方的合同履行没有必然关联。
工程介绍人是否承担责任
法律主观:工程出问题一般由承包方承担责任。但如果工程竣工后通过了验收、质量没有问题,事后在使用中出现泄漏的,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施工时的问题,就不能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
法律主观:介绍别人去干活出了事故介绍人没有责任,如果是属于劳务派遣的,则用人单位需要负责任。给朋友介绍干活只是是介绍工作没有其他关系的。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是工伤,由单位赔偿。
法律分析:如果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与介绍人的介绍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一般不涉及到介绍人的赔偿问题。
法律分析: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其如果只是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做工程,则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其如果自己给别人介绍工程,并且成为担保人的,则有责任。
介绍朋友一起做工程,有分成,工程款要不回,介绍人负什么责任?
介绍人有没有出具担保?如果没有出具担保,啥责任也不用负。
如果只是中介关系,那也应该没有什么责任。中介的责任是让你们认识,并希望你们合作成功。如介绍婚姻一样,男女双方自愿进一步了解了,中介的工作就完成了。
介绍工程不是合法行为,法律不予承认,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规定介绍人应尽到的责任及其惩罚。在你拿不到钱这点上,他没有罪名。有关工程的是招投标法、合同法等。
如果你只是介绍他们认识,不涉及工程其它问题的话,你就没有责任。
介绍人原则上是没有责任的,还是要看你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条或借款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中明确介绍人为担保人的,那么介绍人应当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协议中没有涉及到介绍人,则介绍人没有责任。
律师解析 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 其如果只是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做工程,则自己是没有责任的。 其如果自己给别人介绍工程,并且成为担保人的,则有责任。
工程款被介绍人通过第三方结算了要付什么责任
1、首先就是要看这个工程究竟是跟谁签订的合同,如果工程是跟你签订的合同,而你又把你的工程介绍给了其他人干,那么出现了事故你就是主要责任人。
2、按照规定,当事人约定由 债务人 向第三人履行 债务 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 债权人 承担 违约责任 。因此,该公司的做法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同意,并在合同上写明权利义务就行。
3、法律分析:介绍人拿走工程款属于非法占有。如果你没有委托介绍人代为收取工程款的话,可以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你也可以起诉介绍人要求归还欠款。
4、法律分析:如果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与介绍人的介绍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一般不涉及到介绍人的赔偿问题。
5、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