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从事建筑房地产的律师事务所,解决全国重大,疑难工程问题!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司法鉴定,经验丰富!。24小时咨询电话:13811219541
首页

>

>

拖欠工程款找谁办(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找谁办(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

在线咨询 时间: 2023年10月14日 14:30
42
5
39
特邀律师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团队
北京知名建筑工程律师,专门从事建筑房地产的律师事务所,解决重大,疑难工程问题!团队有着深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办案经营、认证负责的职业精神,以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部门: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部门可以调解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

拖欠工程款不给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程款拖欠找哪个部门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是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是没有裁判权和强制权的。

拖欠工程款不给找哪个部门

1、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不给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政府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

1、法律客观: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

2、工程拖欠款去当地的信访局或建设局投诉。工程款拖欠属于民事纠纷。还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部分财产。

3、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4、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是可以去工程所在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投诉的,还可以凭借欠条、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等证据并书写起诉状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

5、法律主观:政府 拖欠工程款 ,属于普通 民事纠纷 ,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6、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拖欠工程款找何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可以到人民法院投诉解决。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可以找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投诉;也可以找被告住所地或者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工程款的拖欠问题。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在线反馈】
张律师-专注建筑工程10年
用我千方百技,解您千愁万绪
13811219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