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属于工程款吗案例(质保金支出是什么费用)
特邀律师
质保金是否属于工程款
法律分析:不属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质保金是否属于工程款质保金不属于工程款。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三。
不属于,工程款与质保金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性质。工程质量保证金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从工程款中预留的,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用保证金作为维修资金。工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质保金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只是留到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款。
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中,质保金含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价款中。最后办理竣工结算(工程尾款)的时候,按照实际总造价和按合同约定的扣减比例,扣减质保金,再减去以前已支付的工程款,就得到竣工结算款(工程尾款)。
不是,工程款是完工后应该所得的,质保金是质量保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会扣除的。
工程款与质保金是否属于同一债务
1、这种对合同履行以及标的质量的担保是具有债的性质的属于债务。
2、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3、法律分析:不属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最高院质保金不属于工程款
1、法律分析:不属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不属于,工程款与质保金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性质。工程质量保证金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从工程款中预留的,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用保证金作为维修资金。工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3、质保金是否属于工程款质保金不属于工程款。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三。
4、不是,工程款是完工后应该所得的,质保金是质量保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会扣除的。
5、质保金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只是留到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款。
6、综上,虽然该建筑上设有抵押权,但是该抵押权不能对抗工程款优先权,只有购房的消费者可以对抗。所以在购房消费者得到赔偿之后,工程款优先权可以行使,且在抵押权之前。
质保金与工程款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么
1、法律分析:不属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不是,工程款是完工后应该所得的,质保金是质量保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会扣除的。
3、质保金是否属于工程款质保金不属于工程款。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三。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与施工质量保证金这两个概念,虽只有一 字之差,但两者的法律属性却绝然不同。前者在合同中的约定符合法律 规定,属有效行为;后者无法律依据,等于变相的垫资施工,因而属于 非法行为。
5、质保金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只是留到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款。质保金一般是为了对履行建设合同、建筑质量做的一种担保,而支付的。符合质量要求验收合格会返还,如果不合格则会扣除,当事人有其它约定的从约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
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销售费用,结转后,“销售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如果是收到的质量保证金,记入“其他应付款”。
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核对转账支票的相关信息,包括付款方名称、开户行、转账金额、转账日期等。确认支票的有效性,包括支票号码、发票抬头、背书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