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结算工程款属于到期债权(未结算的工程项目会过诉讼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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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未结算法院如何执行
1、人民法院查看、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路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工程未结算,起诉到法院,法院是能够支持的,并且还可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
2、如果工程已经结算了,但还是没发工程款的,可以进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3、法律规定,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未结算,起诉到法院,法院是能够支持的,并且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法律分析:如果该工程款未结算,还涉及到工程是否合格的问题就不能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对工程款进行结算,专门用于执行,是可以的。
5、不可以。工程款未结算可以起诉到法院,经判决后申请执行。判决后仍不结算的,经施工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建设单位的财产,以此结算工程款。
工程款逾期视同提前到期吗
1、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有一种变通办法,可在合同中明确双方适用《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虽然后者是建设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它明确了业主逾期生效)的结果,一旦双方选择适用,同样起到“逾期生效”同等效果。
3、拖欠工程款越演越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发包人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有的案件发包人以种种合法或不合法的手段拖延结算确认,一拖数年迟迟不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价款。
工程款纠纷法律依据
1、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下: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因此属于专属管辖,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的是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期限内支付价款。
4、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